明州案当日警方出警记录曝光!女事主称“双方自愿”


一度扑朔迷离的“刘强东涉嫌性侵事件”,在美国中部时间4月16日当事女大学生Liu Jingyao在明尼苏达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可谓更加一波三折。

针对当晚事件,案件双方各执一词。而吃瓜群众和媒体也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刘强东“有错无罪”,进而要求公开事实真相,主张由法律裁判;而另一派则坚定认为刘强东有罪,认为女方是受害者。

4月26日,财新网相关报道称,针对刘强东被“仙人跳”的说法,当事女生表示,“我一直在拒绝”。

今日,有微博曝出了8月30号案发当晚美警方人员的出警报告。这份报告的抬头是MINNEAPOILS POLICE DEPARTMENTS,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

这份报告的全文中译如下:

2018年8月31日,大约凌晨3点45分,我被任命为第二区的巡视主管。我在的分队是207A(P # 76674)。我接到211分队的呼叫,要求协助一个发生在2929大学街915房间的有关刑事性侵的呼救。Yang警官汇报说他们逮捕了一位男士,并且从三个不同的人得到了互相矛盾的信息,这三个人有Dong先生(注:刘强东)、Tao先生和Liu女子。我联系了9号车电话要求帮助。

我回应呼叫去到了事件发生地并且跟在场的警官见了面。

随后,我和一位坐在M分队协助车辆后部的女子交谈。这名女子刚开始被汇报为这场性侵案的受害者。我介绍了自己,问了她一些有关这个报案的问题。我们的谈话被我身上带的摄像镜头录了下来。以下是我们谈话的概要。

Liu女子对我说,她自发地与刘强东先生发生了性关系。她报告说她昨晚喝醉了,并否认自己说过要报复(警)。

她还说打电话报警的Tao先生可能是因为担心她,因为他们昨晚一起在聚会上,她却和别人回家了。她说打电话的人以为她被强奸了,但事实并非如此。Liu女子说打电话的人很担心她因为她没有回复他的短信或电话。

Liu女子说,性爱是双方自愿的,她不需要也不希望我们(警察)提供任何服务。Liu女子不需要任何医疗救助,当我检查她的胳膊和手的时候,我没有看到任何伤痕或她与任何人打斗过的痕迹。她没有报告自己被强奸或是任何犯罪的受害者。

她说男的是她的老板,打电话的Tao先生也为刘强东先生工作。

在这次报案的这个时刻,所谓的受害人声明她并没有受到性侵,犯罪的事由对于相关人员无法成立。男方Dong先生被送回他住的酒店,女方Liu女子和另一位男子Tao先生被告知结论。

以上即出警报告的翻译,根据美国法律,刑事定罪必须“排除合理怀疑”,即有充分证据,几乎100%证明犯罪可能性才能定罪。这也是明尼苏达检方放弃刑事诉讼的原因。而女方计划再次提起的是民事诉讼,因为美国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优势证据” ,通俗地说,只要求大于50%的可能性,很容易达到。

随着警方报告的披露,可以想见,此案或许还将进一步发展。【责任编辑/邹琳】

(原标题:明州案当日警方出警记录曝光!女事主称“双方自愿”)

来源:财社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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