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从现在起你的通讯录不是你的个人隐私了!

6月20日,澎湃新闻客户端发文称《今日头条被诉侵权,辩称:通讯录信息不属于原告个人私隐信息》,今日头条在法庭上的言论令人大跌眼镜。据了解,去年2月今日头条用户刘先生因为无法注销用户、担心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而起诉今日头条,该用户除要求清除遗留在软件内的个人信息外,还提出索赔1元、被告向原告公开道歉的要求。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手机、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原告认为今日头条读取、上传用户通讯录的行为属于严重侵犯个人隐私。然而,今日头条方面在庭审中面对如此直白的法条,竟公开宣称,“电话号码不但不应保密,反而是需要向他人告示的,不属于被自然人隐藏或不予为外人知晓的信息。无视法律和道德的言论推脱,今日头条为了赢官司都开始耍流氓了?


按照今日头条的逻辑,敢情自己的亲朋戚友,也能无端变成今日头条的了?通讯录是个人用户重要的隐私信息,对用户个人及好友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都有重大意义。现在,今日头条擅自窃取并上传用户的通讯录,还说用户无权隐藏?这放在全世界,都是没有人可以接受的霸王条款吧?

​如果按照今日头条的神逻辑继续往下推,是不是可以说“金钱在日常民事交往中发挥着等价交换的重要作用,但金钱不属于个人,更需要向他人付出。因此抢劫不侵犯物权法所规定的私人财产所有权,所以抢劫无罪。”头条的价值观真的细思极恐。

带着这个恐慌,去虎嗅看了看网友评论,“这已经不是颠倒黑白了,这就是要重新定义黑白了”“流氓有文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赢了官司输了民心”……好在,大众还是清醒的,虽然当下的我们受益于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但在互联网的玻璃茧房中,我们有保护自己的权利,有对自己通讯录信息的物权。今日头条视人权物权于不顾,为自己的侵权和流氓行为打上冠冕堂皇的社交理由,实在搞笑!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止到2018年底,中国网民突破8亿,98%的人每天都需要用手机上网,我们在手机上的每一次点击,都可能是一条又一条的隐私被转化成数据。不可否认,用户信息的获取有利于企业追求到更高的商业利益,因而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想获取更多用户的数据,但这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越过法律和人权追逐商业利益,更不代表可以为了商业利益颠倒是非,为社会传输“通讯录不属于个人隐私”这种毫无人权的思想。


​此前,就有网友发现字节跳动可能存在恶意读取隐私的行为。2018年1月,有网友爆料:老婆去摘草莓,没有在头条上搜索或查看关于草莓的资讯,隔天却收到了和草莓有关的推送文章,打开老婆的手机,发现今日头条使用了麦克风的权限。有不少网友回复自己也遭遇过类似事情,例如在电话中说要去眼科医院接朋友,紧接着今日头条就推送了近视眼手术广告;早上刚给儿子讲了绘本,之后刷头条时立马出现了绘本广告;绑定手机号的网友点击了今日头条上的广告后,马上接到了家博会的电话……

可气的是,今日头条以前还只是偷偷窃取隐私,现在直接在法庭上告诉你,你的通讯录不属于你的隐私!你说气不气人!把黑的说成白的,将原本的被动权力变为主动权力,这难道不应该成为“打黑除恶”的重点观察对象吗?【责任编辑/华宇】

来源:互联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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