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通部门:滴滴多次拒收执法文件,不按期缴纳罚款

8月29日,广州市交通部门对广州市网约车市场整治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表示对于网约车平台不配合调查的行为,将以“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为由立案查处,对于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网约车平台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广州市交通部门还透露,在过往的调查取证中,滴滴公司多次拒绝、拖延提供车辆、订单等数据信息,连签收执法文件也多次以“没有时间”或者“不知道”等理由搪塞并拒绝签收;对于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滴滴公司也不按期缴纳罚款。

滴滴已有29宗违章不执行处罚

据广州市交通部门通报,2018年至今,市交通部门共查处网约车违章778宗,同比增长263.6%,并联合相关部门先后41次对滴滴、易到、星星打车、首约、神州、AA租车、曹操等网约车平台开展了调查,对平台向无证车辆、无证司机违规派单等违章行为共立案查处240宗,其中立案查处滴滴平台违章208宗。

但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滴滴公司曾多次以需要向总部申请为由拒绝、拖延提供车辆、订单等数据信息;在签收执法文书时也多次以“没有时间”或者“不知道”等理由搪塞并拒绝签收;对于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滴滴公司也不按期缴纳罚款。

对于滴滴平台在调查取证、签收执法文书、执行处罚决定等方面存在不配合执法监管的行为,市交通部门一方面依法以“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为由立案处理;另一方面通过联合行业管理部门约谈公司负责人,要求其配合处罚文书签收工作。

目前,滴滴平台已有29宗违章案件,将到强制执行期,若滴滴平台仍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待法定期限届满后,市交通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顺风车下架期间若运营将遭重罚

此外,广州市交通部门方面表示,广州市已经制订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查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按照鼓励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的原则,明确了合乘出行的内涵和具体认定标准,对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而根据《意见》,合乘出行者须通过互联网方式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并且符合实名注册、车辆取得本市号牌、全天不超过两次合乘出行等规定。

目前,滴滴平台下线顺风车业务,期间以滴滴顺风车名义从事旅客运输的行为,将涉嫌非法营运,依照《道路运输条例》将被处以3—10万元不等罚款。【责任编辑/邹琳】

(原标题:广州交通部门:滴滴多次拒收执法文件 也不按期缴纳罚款)

来源:羊城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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