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人物】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因藐视法庭被香港法院判监禁12个月

日前,有香港报道称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因本人缺席聆讯、藐视法庭,被法官下令拘捕,并判监禁12个月。

据香港司法机构网站上载的判决书显示,张兰因故意违反法庭命令,且拒绝出庭受审,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监禁12个月,此外,还需向原告支付起诉费用。香港高等法院是于3月5日作出量刑决定并即时生效。

张兰是因与CVC的官司,被判上述刑罚的。判决书显示,原告向张兰索赔金额为2.86亿美元,但张兰披露的财产约为128万美元。法官认为,在一份有关拍卖行佳士得的对张兰采访的文章中可以看出,被告拥有大量具有重大价值的艺术收藏品。

在判决书中,法官还申明,不能因为张兰本人可能不在香港,就不对其判处上述刑罚。

今日早间,张兰则回应称,已委托律师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以正视听。针对CVC藐视法庭的不是指控,我去年已经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起上诉,相信香港法院定会秉公判案、公正裁决。

张兰是因与CVC的官司,被判上述刑罚的。据香港01网站消息,张兰在2015年出售俏江南股份时,先后向原告(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维塔餐厅有限公司)及法院瞒报资产,当时,香港高院在审理案件时,向被告一方的张兰发出禁制令,除冻结她的资产外,还下令她需披露其资产。但法庭之后发现张兰未遵从法庭命令,向法庭申报她有净值超过50万港元的资产。因此,法庭终在去年3月裁定张兰违反禁令,行为构成藐视法庭。高院法官延至本月5日处理张兰的判刑,判她监禁1年。但由于张兰缺席聆讯,法官又发出手令,下令将张兰拘捕和送交监狱。

报道称,法官在判词中称,张兰在判刑当日未出席,代表她出庭的律师亦没有作任何求情。法官直指张兰没就违反法庭命令道歉,显示她没有悔意,即使法庭要求她出席判刑聆讯,她亦未有出席及作出任何解释,法庭需要确保所作出的命令不会被轻视,而且张明显故意及有计划地违反法庭命令,行为严重,即使她曾有多次机会进行补救,仍然选择不作申报。诉讼中,原告向她申索达2.8亿美元,但她却只申报约128万美元资产,原告会因而蒙受损失,故需判监。

张兰是台湾著名艺人大S(徐熙媛)的婆婆,其子汪小菲在2010年与徐熙媛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责任编辑/邹琳】

(原标题: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因藐视法庭被香港法院判监禁12个月)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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