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被索赔878万,网友炸了


2017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交警:死亡男孩负事故主要责任

据悉,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原告代理律师张黔林介绍,2017年3月26日中午,该男孩与同行三位伙伴(均未成年)骑ofo单车时,于13:37分许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 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与此同时,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男孩父母索赔878万

7月初,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19日,该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并调整了诉讼请求。

原告除了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以外,还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今年以来,已经发生儿童死亡事故两起,轻、重伤仅媒体报道过的就有十几起,均与OFO共享单车的机械锁漏洞有关。

不久前6月18号下午5点左右,在郑州市西三环汝河路向西200米的东冯湾北跨渠生产桥上,一个骑OFO小黄车的12岁小男孩疑似与同伴骑行追逐时摔倒在地,抢救无效死亡,据当地媒体报道,死者也是在路边打开了未上锁的OFO小黄车。

张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岁,而ofo小黄车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疏于看管,该自行车车辆之上也无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男孩父亲回忆,当天和孩子一同骑车的另外3个孩子中,有2个上六年级、1个上五年级,自己的孩子最小,在上四年级。孩子八九岁时便学会了骑自行车,家里虽有一辆自行车,但平时并不允许孩子独自骑行。对于共享单车,孩子没有手机根本无法注册账号,而父母也没有注册过共享单车的账号。 当天,该男孩在路边寻找到一辆密码锁可直接按开的小黄车,和3个小伙伴一起上路骑行。

事发后ofo曾发布官方声明,表示将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从而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ofo上海相关负责人事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今后新用户认证时,平台会屏蔽掉12岁以下用户。对于车锁易打开的问题,ofo表示已推出带有动态密码的全新智能锁,杜绝非法使用。

共享单车责任几何?

对于这起悲剧,坊间对于主要责任的认定并无异议。男孩因未满12岁、逆行双重违法负主要责任,而肇事司机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争议的焦点在于,男童骑行单车的提供者ofo公司责任几何?

一种观点认为,共享单车企业没有任何责任可言,毕竟小孩有错在先,“盗骑”与逆行才是事故的关键原因。更有甚者,有人认为小孩家长该向企业赔一辆单车。至于鼓励家长索赔,无异于助长歪风邪气。

@请叫我二废:呵呵,我觉得马路也有问题,为啥在小孩子骑车的路上有车?!周边的车辆也有问题。

@Marco超爱吃:果园子上了锁,小偷撬锁进去偷吃果子被农药毒死,要告果园?有锁就是有道德规则,逾越道德规则还投机取巧来作死,还需要人家索赔?如果有法律,希望ofo告他父母纵容未成年人肆意违背社会公德。

@网球和土豆:说锁太容易打开的,如果你家被偷了,也是因为你家的锁太低级,你同意吗?


这些陈述或许有一定道理,但这并不是判定企业是否有责任的关键。真正的判定依据在于,共享单车企业在事件中有无过错。

可以肯定的是,ofo在这一事件中并不存在主观过意,但未必就没有无心过失,这主要体现在单车配备的机械锁具上,既缺少定位装置,又密码唯一。一次使用之后,完全可以凭密码将其变为“私享单车”。

由于不像智能锁那样,每次需凭手机扫描解锁,这也间接让其“如果您还不满12岁,等一等再骑哦”的倡导成了一纸空文。试想一下,如果ofo采用的是智能锁,还会存在前一个人虽然关锁了,但却没有打乱密码,导致当事男童逆向骑行并最终殒命的悲剧吗?

因此,也有网友认为男童的死亡与ofo的不作为有着直接关系。

@瑞士几斗:出于人道主义,我觉得ofo可惜适当的补助一点慰问金,但是这个家长不应索要赔偿金。于情,ofo的锁好坏不是你们索要赔偿的借口。于理,ofo也是明确规定12周岁一下的孩子不能骑车,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连最起码的看护都没有,任由孩子骑车,这难道不是父母的过失?

@原宿街的夏洛克:我觉得监护人责任比共享单车责任更大…【责任编辑/杨雅倩】

来源:IT时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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