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违反广告法欺诈消费者,被判决退一赔三

互联网电视的兴起,使得传统电视品牌受到了较大的冲击。根据乐视官方数据显示,在 919 活动当天便卖出了 86.6 万台电视。不过,由于在产量以及渠道上的差异,目前互联网电视依旧不能说是颠覆了传统电视行业。反之,供应链上的优势,加上智能化的布局,让传统电视品牌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小米,作为新国货的代表之一,旗下业务小米电视在近两年有着很好的发展势头,不仅硬件上主打高性价比,并且还与多家视频资源网站合作,内容方面还不错。

不过,在年初,小米“毁约提价”让其的名誉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当然,这也是被逼无奈,毕竟面板价格的上涨,小米如果不提价,将会赔得太多。同时,前段时间,小米电视和出门问问之间的互撕,也让外界感觉小米有种店大欺客的感觉。不管怎样,对于消费者来说,只是希望能够买到好的产品。

昨天晚间,微博打假大V王海发布微博称,“小米电视2虚假宣传4K超高清、最顶尖的杜比音效等被认定欺诈,判决退一赔三(已执行,消费者今天领到赔偿款)。”


据法院公告内容显示,被告小米公司在网上宣传和销售其生产的电视机时,大量使用了“顶级、最高、最强、最新、顶尖”等词语对其电视机的功能和质量进行宣传,该广告用语违反了《广告法》,不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对销售者而言,该行为属于诱导消费。

同时,被告对销售给原告的电视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经过了4K认证,且对其宣传的最顶尖的杜比音效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故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了欺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小米论坛智观察(zhiguancha)发现,对于小米某些行为,许多消费者都有抱怨。在一次小米主机半价抢的活动中,有米粉抱怨称“明明说是12月17日开抢的,怎么15日就开抢了,到底怎么回事?请小米给米粉一个说法,害得我昨晚等到凌晨,还看秒针,谁知道过了时间还是没有,我再去论坛一看,原来15号就已经开卖了,无语,伤透心。”


对于大屏电视来说,小米要想拥有手机那样的成绩,就从目前来说,几乎很难。一方面,电视作为曾经最重要的一个终端,国内的市场已经发展得很成熟,创维、TCL 和海信等传统家电品牌几乎将市场份额瓜分得很干净。另一方面,小米作为一家创业公司,在供应链的积累以及硬件技术投入上,都显得过于薄弱。

对于小米来说,除了在技术和供应链上做好保障之外,更多的是要思考如何服务消费者,真正做到为消费者所想。曾经,那个以发烧为名的小米在最艰难的时期获得了大量米粉的支持和关注,希望小米以后无论发展多么的壮大,都不要忘了初心。【责任编辑/魏峰】

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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