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将共享汽车据为己有,或被判刑3到4年

【IT时代网编者按】随着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的出现,一些将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也随之产生。近日一男子将共享汽车据为己有,或被判刑3到4年。

在共享经济带动下,共享汽车的身影也出现在北京。今年5月,小包(化名)利用一辆共享汽车车窗没有完全关严的机会,打开车门,并通过割断车钥匙钢丝、刮掉二维码的方式,将这辆共享汽车非法占有,供自己使用。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审理,小包当庭否认盗窃罪的指控,但其辩解无法自圆其说,庭审结束时小包又表示认罪。公诉人员建议对其量刑3到4年。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将共享汽车据为己有 被控盗窃罪

小包今年1月才年满18岁。公诉方指控,他于 2017年5月10日中午在朝阳区望京保利国际广场附近,以刮除二维码、割走车钥匙的方式,将经营共享汽车服务的某公司投放的smart机动车一辆窃走。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为7.8万元。小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被盗的共享汽车是一辆奔驰SMART,该车辆车身涂有二维码,以及共享汽车公司的标识,为了防止驾车人拿走车钥匙,经营方用钢丝将车钥匙拴在方向盘附近位置。如果有人想要使用这辆共享单车,需要先下载该公司APP并注册,随后用手机刷二维码打开车门并用车钥匙启动汽车。使用完毕后关上车门并在APP上付费。

共享汽车公司员工发现并报警

小包案发前系望京附近一家物业的保安,他在公安机关供述,5月10日案发当天,一辆京牌的奔驰SMART共享汽车停靠在保利国际广场附近,车身外部贴有二维码。小包发现,该车虽然已经为归还状态,但汽车副驾驶位置车窗露着半扇的空间。小包起了歪心思,他把手通过车窗伸入车内,将副驾驶车门打开。在车内,小包看到车钥匙在钥匙孔内插着,便顺手启动汽车,开至京密路一处空地隐藏。

为了达到自己独占这辆车的目的,小包还抠掉车身上的二维码及共享汽车公司标识,用刀割断车内拴钥匙的黑色钢丝,将钥匙装在自己身上,并锁好车门。

小包本人并没有驾驶证,他在案发当晚开车在附近转了一圈,5月11日又开车前往欢乐谷。5月12日,小包开着这辆车行驶约30公里,来到香山公园附近找朋友玩。5月13日早晨,他又驾车返回望京,准备将车继续藏在空地处,小包在准备锁车时被共享汽车公司两名员工围住,两人随即报警。

两名员工称,公司近来通过GPS定位发现,一辆奔驰SMART共享汽车一直处于非营运状态,但该车这几天总是在移动,公司怀疑该车被盗,随即对车辆进行查找。5月13日,员工根据GPS定位在望京地区发现汽车,并将小包扣住。当时他们发现,车辆的二维码和公司标识都被破坏。这辆用于共享的车辆系从一家租车行租来,如果车辆不能找回,就要由公司承担责任。

公诉机关建议量刑3到4年

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适用简易程序。然而,小包在庭审之初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否认自己犯有盗窃罪,法院依法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小包表示,自己当时看到这辆车碍事,便想挪走这辆车。由于他当时正在考驾照,便起了“开着玩玩”的心思,拿这辆车练练手,他本意并非盗窃。“二维码不是我刮走的”,小包还表示自己在使用车辆的这几天中,二维码不知被何人所刮掉,此事与他无关。

小包辩解说,因为自己并非想据为己有,因此想着给车主留纸条或信息,告知车主他会将车辆返还,但还没有留下信息,便被抓获。但小包对于为何驾车3天都未留信息、信息留在哪儿、给谁留、怎么留等问题不能自圆其说。庭审最后阶段,小包又表示认罪。公诉机关表示,建议对小包量刑3到4年。

本案公诉机关检察官表示,将共享自行车据为己有和将共享汽车据为己有,从性质上而言是一致的。目前北京市盗窃罪的量刑起点是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本案中的共享汽车价值近8万元,按照法律规定,盗窃财物6万元以上便可以处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责任编辑/周莹莹】

原标题:男子刮除二维码把共享汽车私吞 可能要被判刑3到4年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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