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联控股的惊天“谜局”:其几乎涵盖了中概股所有的阴暗面,相关问题将影响整个中国海外资本市场

【IT时代周刊编者按】从纳斯达克退市转板,鼎联控股这家中概股公司内部的财务问题,如抽茧剥丝一般,逐渐曝光在公众面前。从三家独立公司协议组建,到巧设VIE架构来纳斯达克上市融资,再到大股东虚造签名"暗箱"转移公司股份,鼎联控股的海外上市之旅,几乎涵盖了中概股中所有不愿被提及的阴暗面。伴随着鼎联控股事件的曝光,中概股以及VIE架构中的种种问题或许将影响和改变整个中国海外资本市场。

鼎联控股是谁?

追溯鼎联控股这家公司,不妨从最初的成立说起。记者通过鼎联控股小股东原燕禹公司股东那里拿到了一份最早公司成立时的协议。该协议显示:2006年1月8日,燕禹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关于进行海外上市运作的决议》,决议"同意北京燕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塞特雷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天传海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以捆绑方式进行海外上市运作。"

2006年2月,在上述三家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同意以捆绑方式进行海外上市运作的前提下,三家公司签署了《合作上市协议》。《合作上市协议》"一致同意三家公司以捆绑的方式实现海外上市目标";上市模式为"为了操作上的便利,拟定三方各自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在BVI成立投资公司,用于理清各方内部股权关系;各投资公司再根据股权分配计划(见第四条)按比例投资成立BVI投资控股公司,中文名为"鼎联科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万美元,发行股份500万股。

鼎联成立时,股份比例暂按塞特雷特44.5%,燕禹水务占22.2%,天传海特团队占33.3%分配股份,初期共发行10万股,相应地,注册资金按此比例分摊;";同时也明确规定,"鼎联按公司模式独立运营,股东会拥有最高决策权,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经营团队按董事会授权,行使经营管理权。各关联公司按原有的模式独立运营,与鼎联只有合作关系,没有管理关系。"

三家公司达成上市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上市协议》后,分别于2005年底在BVI成立鼎联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鼎联投资")(Tri-Tech Investment Inc.)、2006年初鼎联投资在北京成立其全资子公司鼎联高新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鼎联高新")。鼎联高新专注在海外上市的日常工作;三家公司分别独立经营,专注在日常的业务经营管理。

VIE架构下的层层骗局

在三家公司私下签订协议后,用VIE架构完成上市便被提上日程。2007年5月,上市工作小组提交了《IPO上市操作方案(草案)》,草案提出鼎联投资以IPO的方式在海外上市,建议燕禹和天传海特先行捆绑在海外上市,塞特雷特暂不纳入上市公司并转包业务给上市公司。

2007年6月17日,根据《IPO上市操作方案(草案)》要求,燕禹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上市经营的股东会决议》。决议明确规定:"燕禹的董事会(即Yanyou Tech Ltd.董事会)、决策、分配和经营管理团队保持不变,即无论如何运作上市,燕禹原股东保持对燕禹的绝对控制,鼎联高新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无权干涉燕禹的决策、财务、经营、分配等。"

2008年11月28日,鼎联高新与燕禹及/或其全部股东签署了《投票权代理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独家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管理费用支付协议》以及《运营协议》等一系列控制性协议(以下统称"VIE协议")。

据前述小股东回忆,当时小股东曾提出异议:鼎联这种操作是否与上市合作协议矛盾,但鼎联表示:"所有的文件包括VIE协议,燕禹股东只需要配合签署就行了,再说这些VIE协议只是给美国监管机构和投资人看看的,不会真的执行,上市合作协议中的约定不变:燕禹自始至终都应该归原股东控制,鼎联控股和鼎联高新无权干涉其经营、管理。"该股东回忆。

2009年3月,在开曼群岛成立鼎联控股有限公司,并全资控股鼎联投资,先期成立的离岸公司成为了鼎联控股的投资人。2009年9月,鼎联控股在NASDAQ以IPO的方式挂牌交易。

短暂的纳斯达克"蜜月期"

在纳斯达克上市后,短暂的"蜜月期"暂时掩盖了此前的种种骗局。在上市初期,鼎联控股一度股价上涨到25.5美元/股,公司市值也如同此前三家企业期望的那样一度上涨。

据燕禹公司股东介绍,根据当时上市时三家公司达成的共识,为了共同努力保证上市公司的发展,上市三年后分配上市公司股票。

2012年12月6日,在燕禹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北京燕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后续事宜处理》,决议同意股票分配方案及股票分配数额。

2012年12月25日,在燕禹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北京燕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决议》,会议上给燕禹公司股东颁发了股份证明,并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

然而,好景并不太长。鼎联控股从2013年开始股价不断下跌。2014年4月鼎联控股宣布:公司不能及时递交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的Form 10-K报表,成为被纳斯达克摘牌的又一理由。而从2013年开始,有关鼎联控股内部又一惊天"谜局"浮出水面。

大股东的又一骗局?

在纳斯达克上市同时,鼎联控股内部原本隐藏的股权问题也开始爆发。这一切都源于最初三家公司签订的那份协议。据负责鼎立控股小股东维权诉讼的和君创业执行董事长李肃介绍,2013年11月15日,原天传海特实际控制人赵万宗(曾任鼎联控股董事长)、董鹏宇(曾任鼎联控股COO)利用虚假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改组董事会,并成为三家公司之一的燕禹公司董事,董鹏宇还成为燕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二人实际控制燕禹公司的董事会。

2014年1月15日,赵万宗和董鹏宇实际出资人民币40万元设立了北京智水源科技有限公司二人共持有北京智水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4年2月20日,赵万宗和董鹏宇利用董事的职务之便,伪造燕禹公司多名自然人股东的签字,制作出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3月13日,赵万宗和董鹏宇等人伪造燕禹公司多名自然人股东的签字,制作出虚假的《股东会决议》,伪造了将燕禹公司自然人股东同意将其在燕禹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至北京智水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虚假决议。

2014年3 月19日,赵万宗和董鹏宇等人利用控制燕禹公司的便利,伪造了虚假的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的股权变更申请文件,骗取了变更登记文件,通过虚假文件骗取工商登记的手段,造成了多名北京燕禹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在燕禹公司的股权全部被转让并登记到了北京智水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下。

李肃指出,从一开始,三家公司暗自签署的协议显然已经涉嫌非法,表明其上市就完全是一种欺诈。因为这条协议就已经显示,这根本就不是一家公司在上市,而是分属不同的主体。而在随后赵万宗等人伪造签字更是"闻所未闻","这是纯粹的明抢明夺行为。"李肃气愤地表示。

专家视角

刘纪鹏:VIE架构,谁都不愿提及的"灰色地带"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证券法》《国资法》《期货法》《基金法》起草或修改小组成员刘纪鹏认为,"鼎联控股"案例表明,中美两国必须联手规范VIE上市模式,杜绝VIE上市中的漏洞。

这些年,由于国内上市的局限,很多我们行业限制的企业,例如商业、教育、金融,全都曲线绕道海外上市。尤其是互联网中几家举足轻重、关系我国经济安全的企业,如腾讯、阿里巴巴等,全都采用VIE模式,而且还都是被外资控股。中国政府必须深刻反思,这些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为什么却限制不住?政策为什么不能统一?

其次,正是在中美两国政策监管的漏洞背景下,现在我们中概股已经有83家,采用VIE的模式到海外上市。去年美国所封杀的中国中概股,也大都是采用VIE的模式。VIE的模式暴露出了很大的问题,既对中国政府的行业政策不利,同时也对美国投资人的保护不利。我们必须看到,VIE这种高风险的结构,不仅好人和好公司在用,坏人和坏公司也在用;现实中,不仅上市公司在用,非上市公司有的也在用。

美国政府到中国来,要求中国政府配合监管,但是这些企业没有一家是通过中国监管部门的。而且美国政府到中国来查账,又牵涉到两国之间的监管主体法律公平问题。因此,VIE始终是中美两国间监管的空白和漏洞。现在正由于双方监管的不统一和空白,VIE引发中国行业政策形同虚设,及损害广大投资人利益的问题,所导致的系列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第三点,必须正确看待美国低门槛的上市政策。股东权利和控股权完全脱节,必然导致系列问题。我们必须看到,投资和控制权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VIE模式下,却把股东的控股权利,和VIE模式下经营者的控制权利,截然分开了。因此,这种模式下,只讲投资人投资却不讲控制,允许投资和控制相分离。这既是美国注册制上市背景下,吸引企业的优势所在,但同时他也遗留了大量的漏洞和空白。

投资和控制分离的模式,导致同股不同权,甚至不同股就有控制权,靠一个协议就控制。实际上美国的监管当局也应该反思。这种损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使得今天的美国人自食其果。随着资本市场国际化的演变,对资本市场上上市主体的监管,各国监管部门应尽快达成共识。尤其是中美两国,两大经济体在共同面对VIE上市末世的时候,应赶快签署中美两国备忘录堵住监管漏洞,这才是我们讨论VIE欺诈和VIE案例的关键所在。

刘纪鹏认为,中美两国联合规范VIE上市模式,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否则,必将给两国投资人带来更多的伤害。中国证监会和行业部门,尽管规定了那么多不让外商进入的行业,但是他们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行业限制,成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制定的政策被人家肆意践踏。

刘纪鹏呼吁,"不只是证监会,我们的行业主管部门,包括教育、商业、金融、互联网……不要拿限制外商投资的政策当儿戏。"刘纪鹏对这些行业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吁与指责:要么就废除限制外商的条款,要么就坚决堵住VIE的漏洞。

【IT时代周刊编后】这篇报道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在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数量剧增时,他们可能会面临几大问题:1、诚信问题。此问题在中概股中一直存在,如果今年上市的中国企业仍旧未能改变美国投资者的印象的话,恐怕中概股的“严冬”还会重新到来。2、赴美上市企业的另一个隐忧,就来自于此文中提到的VIE。作为中国独创的结构,政府部门对其一直态度模糊,均因为它本身就是对监管政策的一种规避。如今新一波上市高潮即将来到美国,那些做空机构,无不打算趁机再狠狠狙击一把,VIE也会成为他们首先考虑的对象。【责任编辑/刘佳庆】

来源:IT时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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