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到举报滴滴快的合并涉嫌垄断,律师称合并双方营业额未必达到法定申报范围,快的总裁直呼易到用心险恶

【IT时代网、IT时代周刊编者按】此前滴滴快的还在为价格战、补贴战打得热火朝天,情人节之际却来了个大反转,联合发布声明宣布两家实现战略合并。此事件引发了行业不少热议,甚至有小伙伴们调侃称又相信真爱了。不过合并后,滴滴和快的体量更大,也会进一步拉开和其他公司的差距,给行业其他的竞争对手带来很大压力,这不该消息宣布没过两天,易到用车已向相关机构举报滴滴快的合并涉嫌垄断……

2月16日下午,有媒体发布消息,针对滴滴、快的宣布合并一事,易到用车已向中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举报,滴滴和快的的合并行为未按要求向有关部门申报、严重违反中国《垄断法》,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

易到用车认为,合并方之一快的在其官网2014年3月披露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司机账户流水达47.3亿元人民币,月均营收超千万元,仅此一项就远超相关法规规定的反垄断申报标准。

但这一观点遭到快的公司资深副总裁陶然在微博上给予调侃,他说:“一家同业公司,竟然连司机账户流水和营业额都傻傻搞不清,不知道是故作无知还是用心险恶。滴滴快的只是为乘客提供了免费电招服务,乘客和司机结算的流水,是司机和出租车公司的收入,和快的滴滴一毛钱关系都没有!难道你认为银行每天存进的钱就是银行的收入了?就算黑,也请稍讲点最基本的常识好不?”

快的方面表示,陶然的上述观点也是公司方对易到用车举报一事的回应。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健表示,经营者的合并申报有自愿和强制两种,只要快的和滴滴单个营业额不超过4亿,合计不超过20亿元,就不属于强制申报范围。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志松表示,根据《反垄断法》,滴滴和快的的合并应该是一种经营者集中行为。如若两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上一会计年度分别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则应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申报。虽然滴滴和快的为了抢夺市场份额曾上演数次烧钱大战,但根据打车软件的运营模式,相比于动辄数亿的“补贴”,收费广告所带来的收入微乎其微。红火的打车市场所填满的,是出租车从业者的口袋。因此,合并双方的营业额未必能达到法定的集中申报门槛。

滴滴快的今天早间对外表态,由于两边企业均未达到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门槛,因此不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但已经在与有关部门积极汇报沟通情况。用户层面,一方面用户现有的积分将继续有效,服务质量不会有任何下降等,另一方面,用户将能享受更丰富的产品功能,更广的城市覆盖等。

滴滴快的方面还表示,移动出行是一个创新的业务,方兴未艾,国内竞争激烈,进入门槛比较低,海外竞争对手实力强劲,其面临的挑战还很大。

邓志松认为,基于反垄断法,判断所谓的市场支配地位,市场份额仅是参考因素之一,更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指标是市场进入壁垒,亦即其他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在这样的新兴市场里,行情变幻莫测,同样具有创新思维的新兴经营者完全可以凭借自身的创新优势迅速进入市场并蚕食巨头们现有的市场份额。因此,断言合并将导致垄断为时尚早。

【IT时代网、IT时代周刊编后】就在易到举报的几个小时前,商务部发言人还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滴滴与快的合并是否形成垄断一事,前商务部还没有收到有关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相关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及其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商务部话音刚落,易到便发出了举报。其实移动出行未来的市场空间还很广阔,希望行业能共同把蛋糕做大,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技术创新上,让用户能享受到更丰富的产品功能,更广的城市覆盖。【责任编辑/郑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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