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公开举报美的,称美的无风感空调涉嫌虚假宣传

【IT时代网广州报道】8月14日,一位名叫于泽的消费者在微博实名举报美的,称其在宣传销售美的空调过程中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的问题,恳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处。【责任编辑/安宁】

以下为举报信全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我叫于泽,本人实名举报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在宣传销售美的空调过程中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的问题,恳请贵局查处。

因为相信美的在各大媒体平台所宣传“美的无风感空调”的广告,2020年7月27日,本人在贵阳市云岩区苏宁易购未来方舟店的美的空调柜台购买了美的空调KFR-35W/BP3DN8Y-FA200(B1)极地白一台(附件一:购买发票)。在柜台前,本人再三向美的空调销售人员强调要购买无风的空调,有风的我不要,该销售人员再三确认该款美的空调就是无风的。7月28日安装后本人按说明书指引使用,却发现该空调有非常明显的风,不仅吹得人很不舒服,同时无风感模式还存在噪音过大的问题。

由此,8月4日,本人向美的400客服电话投诉,要求退一赔三、公开道歉;8月6日,美的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回复:“空调怎会无风,无风感模式下风速会变小而已,你的要求需向上级反映后答复”。直至今日,美的方面仍只同意退机,不同意本人的其他要求。

美的在宣传销售美的空调过程中,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二)(三)项规定,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五)项的规定,恳请贵局查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的规定责令美的向本人退一赔三、公开道歉。

我相信,全国应该有成千上万位消费者因为美的的虚假广告上当受骗,无数消费者合法权益因为美的这种不诚信的企业而受到伤害。请贵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的规定,责令美的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对其违法事实进行惩处。

希望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我们消费者的声音!

举报人:于泽

2020年8月14日

来源:IT时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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