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建立法律条例来规范比特币,但眼下的问题是,我们还没真正搞清楚比特币的本质

【IT时代网编者按】比特币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注定非议缠身,但是它存在的历史已经证明它确实为人类社会的许多方面带来了实惠,但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不法之徒利用比特币不用身份认证的特点来从事非法交易活动,所以,比特币需要监管。但是究竟应该如何监管才能更有效发挥比特币的价值,这确实给监管机构带来不小的挑战。我们看看身处高层的笔者是怎么说的。本文摘自科技媒体《连线》,由IT时代网独家编译。作者PrimaveraDeFilippi是CERCA/CNRS研究机构的的研究员,并担任哈佛大学伯克曼中心互联网与社会学的教师助理。

据科技媒体《连线》报道,“比特币已失败。”“比特币代表了货币的未来。”“比特币不能被监管。”“比特币需要规范起来。”多年来有关比特币-分散的虚拟货币的争论充斥着各种不和谐的声音,现在世界各地的立法者正思忖着规范这个新兴技术的时机是否已经来临。

正如笔者之前所说,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会给监管机构带来不小的挑战。但是,由于我们目前对于区块链技术在创新、竞争和监管等方面的影响尚不完全理解,所以在监管这件事情上,我们不应操之过急。

坐拥50亿美元市值,比特币正在慢慢融入数字经济领域,越来越多的商家,包括Overstock,Newegg,Expedia,戴尔以及微软正在尝试接受比特币作为一种新的付款方式。当然,为了应对风险和最大化技术福利,监管最终还需到位。但目前来讲,监管一项我们不甚了解的先进技术,尚有难度。鉴于区块链技术尚处于试验阶段,其可能的用途和应用在很大程度上仍属于未知,监管条例应仔细斟酌,要兼顾多方面,以避免立法过于谨慎而限制了这些新技术未来的发展。

比特币为什么需要监管

上个月,欧洲议会举行了公开听证会(由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组织)讨论规范虚拟货币的必要性和可行的方式。应邀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有欧洲委员会和经合组织的代表,来自私营部门的专家和从业者。本人作为学术界代表也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由于比特币是独立于任何政府或中央银行的分散支付系统,人们可以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在对等的基础上进行交易。这意味着,比特币网络不受任何法律条文约束,它的构建在司法条例范畴内属于空白。鉴于中央监管机构的缺失,人们可以以匿名的方式操作,并不用透露自己的身份给任何人。这就为犯罪活动,包括逃税和洗钱等提供了机会。

但是,从积极一面看,比特币确实为消费者带来了福音:它可以帮助人们实现几乎没有成本的跨境资金转移,使更便宜快捷的国际汇款成为可能,并且促进了汇款业务效率的提升。

在美国,第一项监管对策是通过了纽约州的BitLicense,这项法律意在通过规范商业经营者(如钱包提供商)的行为来规范虚拟货币。所谓的商业经营者包括普通金融运营商或资金转账运营商,要求他们必须遵守反洗钱法,KYC政策和资金转账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给比特币运营商附加了苛刻的条件,给小型企业和创业公司的经营带来困难,这些法规因此受到了强烈谴责。更关键的是,事实上,如果将类似的监管办法延伸到其他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程序,也将会严重抑制区块链技术领域的创新。

区块链这一强技术

超越比特币的真正的创新不是货币本身,而是它的底层技术-区块链。区块链是一种分散的透明公共总账-它使人们以分布式的方式来进行合作,并相互进行交易,且无需任何监管机构或中央票据交换所。

首先,区块链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创新,可确保许多金融类应用获得更高的效率和透明度。它还会降低遵守法规的成本,这要归功于特殊的功能(如多重签名),以及用来增强传统信托机构的透明度和问责制的技术机制(例如验证的偿付能力)。

特别是,当提到法规的时候,区块链技术可以被视为某种使法律能够得到透明有效执行的法规技术。区块链之于法规的主要优势在于它解决了“谁来监视监管者”这个问题-这是许多信托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

因此,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如果虚拟货币在税收,洗钱和恐怖融资等方面呈现出一系列挑战的时候,真正的挑战是弄清楚如何规范它们,并且不会影响区块链技术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福利,如透明度,问责制,消费者保护和遵守法规等方面。

区块链技术是否可以被用来作为一个强大的工具,来提高金融机构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一月份上旬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上提出了这个问题。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虚拟货币的报告中,以及英国政府科技办公室最近发布的报告中,也提出了类似的请求,描述了如何实现区块链技术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同时使用,来改善治理和监管。

监管的目标是相同的-但是实现这些目标的监管机制是不同的。这些都可以通过依靠区块链作为一项法规技术,以一种更好,更快,更便宜的方式来实现。

法律法规的起草带来的挑战

当然,问题是同样的技术也可能被其他组织或个人所利用,来从事非法活动。以丝绸之路匿名药品市场为例,比特币被用来作为支付系统从事非法毒品的交易。所以,很显然,这种颠覆性技术需要某种监管。

我们面临的挑战是,今天大多数法规是由它们要规范的产品来定义的。因此,法律条例属于纵向维度,而由区块链带来的创新更多属于横向维度:它是一个跨领域的创新,会影响到社会的许多不同的部门。将这项技术划归为加密货币的辩论实际上会错误地限定这项新技术的挑战和机会。

区块链是一项新兴技术,目前尚未发挥其所有的潜力。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我们还不知道这项技术将如何发展,以及它会带来什么样的机遇。然而,通过类比,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以被理解为我们所知道的许多事情: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种货币,一种证券,或者是一种商品等。

问题是,所有这些特性都不能够恰当地解释区块链技术的横向特性和通用性。我相信,这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了解这项新技术,并提出健全的监管架构,而不会被目前针对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炒作而分心。【编译/荆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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