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干妈骗腾讯广告三人被批捕 业内人士:或面临20年有期徒刑

2020年8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事件源于腾讯与老干妈的一场合同纠纷。6月30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腾讯起诉老干妈,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最初的财产保全申请显示,涉案金额达到1624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合同诈骗罪的规定,依据具体情形,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不清楚他们会是以个人还是单位的合同诈骗定罪,但不管是哪一种,都进入了最重一档的刑期,个人是20万以上,单位是200万以上,就进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的一档了。到了最重档起点后,每多几万就会再加一个月,如果按照1600万这个数字的话,至少也要二十年了。”一位法律从业者告诉证券时报记者。该人士补充称,如果钱没花掉,积极退赔,得到被害人谅解,判决还是有望从轻的。

而腾讯、老干妈两家公司则“不打不相识”,在一番波折后,合同纠纷案件撤回,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将来会进一步合作。

2020年4月,腾讯公司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拖欠广告费为由请求查封、冻结该公司1624万余元财产。6月30日,这份民事裁定书曝光,引发网络热议。

老干妈则回应称,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已向贵阳警方报案。

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3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3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

此事在数日中维持着舆论热度,两家公司借势进行了一次危机公关。7月10日,腾讯和老干妈发布联合声明称,双方宣布已厘清误解,未来将积极探索并开启一系列正式合作。这给外界留下了更大的想象空间。

根据检察院公告,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缘由是“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有关情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情形包括: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犯罪嫌疑人借助“假公章”进行诈骗,而公章制度一直是国内企业管理的重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石一峰此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现有的公章管理和行政处罚还不是特别完备,还需要细化。另一方面,公章的问题就是权限的问题,实际上也可以通过一些其他的技术手段去弥补,比如签订合同要求上级视频,应用区块链技术等。并非要完全依赖公章,伪造公章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责任编辑/周末】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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