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究竟称了谁的心,如了谁的愿?

【IT时代周刊锐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有半年,近日,中消协对其落实情况通报表示,在新《消法》着力加大保护的一些领域,经营者逃脱责任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例如:“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 

 

虽然新《消法》将“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纳入法律规定,但市场各方对该规定存在认识不尽相同、理解不很到位的问题。

据中国IT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报告称,截至第二季度,我国网购用户已超过3.32亿人。可想而知,网购过程中的任何不合理的问题,其影响波及人群的范围之大。

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我们可以看到有些商品标注“七日无理由退换”,有些则标注“不支持无理由退换货”的字样,点击这些标注,就会出现关于退换货政策的详细类目以及退换条件。除去大部分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的商品,部分特殊商品如酒类、生鲜、内衣等都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正是电商网站这些各不相同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产生了不少消费者投诉类事件。

比如说,有些网店经营者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既没有显著标注,也没有明显提示,以致于消费者在退货的时候才发现由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而吃了闭门羹。

在新《消法》出台后,一些商家有意将退货标准制定得非常苛刻,对于“商品完好”和“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理解,网店经营者和消费者也似乎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许多购物网站对其表达的也是有些含糊不清,更甚者还随意扩大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不适用范围。

另外,对于一些中小网店经营者,为了引诱消费者购买,发布不真实的商品信息,出现网上宣传和购买实物不相符的情况。在对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消费者,这些经营者则拿“七日无理由退货”为挡箭牌,以“已过七日退货期,不予退货”为由予以拒绝,逃避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三包”责任。

在今年上半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等单位委托进行的一次网络购物问卷调查显示,对于“七日无理由退货”,七成受访者表示曾遇到过障碍,八成受访者表示网站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设置退货门槛。

这些商家不规范的行为,正严重影响着中国网购的用户体验和行业的整体信誉。

于是,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在新《消法》实施后落实不理想的情况,早在今年7月份,工商总局、消协约谈阿里巴巴、京东、1号店、当当网、中粮我买网、凡客诚品、亚马逊、聚美优品等十大电商。十大电商也非常配合,并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提交了整改报告。

虽说到目前为止,网店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况还是不尽如人意,不过,网络消费环境逐渐改善还是需要一个过程。这期间既需要电商平台的大力整改,更需要法律层面的约束,当然,也需要网店经营者的自觉性。

据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透露,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尽快出台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新《消法》实施到位。

实际上,将“七日无理由退货” 纳入法律范畴,并不是在给电商带上紧箍咒,反而是通过改善网购环境,进而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网购厂商的责任,同时更可以避免假冒伪劣的泛滥,进而让消费者放心购物,而最终的受益者还是电商企业及网店经营者。

我们注意到,国外网购很多都是支持14天无条件退货的。比如说美国具有便捷的退换货服务;瑞典则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支撑其14天无条件退货;而英国通行的“14天无条件退换货”的商业准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放心购物的同时,也繁荣了其网购行业。

虽然说“14天无条件退货”对于消费者来说更值得期待,但国外网购“无理由退货”的一些成功经验及其产生的积极意义,才是我们国家网络购物学习和借鉴的关键所在。

毋庸置疑的是,“七日无理由退货”是网购企业应当履行的最低法定义务。【责任编辑/王丽娜】

来源:IT时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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