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击“卖房女创业者”!前合伙人晒系列文件自证身份,对方过河拆桥

女创业者风波骂战再度反转,关于双方争议的焦点——李晓艳的“合伙人”身份问题,李晓艳直接发长文直接晒出了相关邮件截图证据自证身份,表示自己就是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加入纽诺教育,并在项目孵化初期获得了纽诺教育创始人王荣辉王女士承诺不低于20%的股权,并不是王女士口中“一个贪婪的上来就问创始人要30%股份的FA”。

此外,她还详细回顾了从“合伙人”身份加入到团队中,到参与招聘、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和运营模式等具体工作,从帮助融资、对接路演,到融完资后过河拆桥被迫出局的具体经过。

对于此前的种种,李晓艳首先回溯了事件的核心时间点:

双方争议点,李晓艳贴图一一回应

这起骂战风波事件源起于3月17日,纽诺教育创始人王荣辉发表《卖了4套房,创业12年,如今负债1亿,无家可归》一文讲述了自己悲惨的创业经历。

3月18日,前合伙人李晓艳发布长文,详述了她运用自己的资源帮助王荣辉拿到投资后,立刻被踢出了项目,承诺的股份、谈的合作条件等均未兑现,此后还有很多合作人也连续被踢出了公司。

3月19日,王荣辉在朋友圈回应称自己问心无愧,同时表示李晓艳的大量邀功完全不属实,她短暂的出现之前,纽诺早已有了自己的商业模式和课程体系,跟她毫无关系。

对此,李晓艳在长文中晒出了2015年~2016年的多份邮件与BP截图,均显示李晓艳为联合创始人,不过让人疑问的是有的截图显示名字为“李晓燕”,2016年5月,李晓艳的title由COO变更为CMO。

此外,李晓艳贴了诸多截图,包含王荣辉提出希望李晓艳正式加入团队的邮件、候选人简历邮件、每周只发给核心管理人的线上电商服务运营数据邮件、保密协议及投资意向协议邮件、公司发展规划方案邮件、104分钟关于运营模式的线上会议聊天记录等证据,表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在职期间所做的具体工作。

李晓艳反击王荣辉律师,合伙人被“变”成FA全过程

3月19晚间,王荣辉的律师张律师发文表示李晓艳提供的是融资顾问的服务,即FA,获得投资后,按照行业惯例可以获得2-3%的服务费。然而,李晓艳则借用投资人的意思“晓艳必须在项目里是合伙人”,以此施压王荣辉,索要30%的股权。最终在毅聪资本创始合伙人梁少聪的居中调停下,李晓艳收下了王荣辉按照5%比例支付的15万元服务费。

针对张律师的这篇文章,李晓艳文中称已向微信公众平台提出了对个人自媒体公号“鸡毛蒜皮与诗情画意”的《我是张律师,我来告诉你谁是骗子》一文严重损坏名誉的投诉,以运营者自行删除文章为结果。

对于张律师文中所述事件,李晓艳晒出聊天记录,表示王女士对其承诺融资后确保不低于20%的原始股+期权,与王女士对媒体说的“我上来向她索要30%股权的FA”完全不符事实。

关于融资进程方面,李晓艳回顾称,2016年10月15日,我给纽诺育儿安排了参加我们北京天使成长营的内部路演,在之前确定好的三个路演项目之上找院长做了沟通协调工作,将纽诺育儿项目临时插了进去——也就是在这场路演上,王女士结识了后投了纽诺的另一家投资机构毅*资本的梁SQ总,王女士在路演期间直接广泛加我们同学的微信和联系方式。

李晓艳称,2016年9月16日,公司拿到广东省***投资公司正式TS后,王女士一反常态,以和我双方互信关系还需再观察等理由,单方面给我发了一封正式的名为“股权置换协议”的邮件,协议上虽然还约定我为“联合创始人”,但合作模式直接从承诺的20%股份变成了以未来完成各种对赌任务结果才能获得对应百分之零点几股权的“佣金+机少量股权”合作模式。

李晓艳表示,曾提及有一笔融资因新设基金原因,会晚到账一个月,此情况已和王荣辉提前沟通过。但2016年11月15日王女士和其签署股权置换协议,王女士明知梁总他们可能无法在2016年12月31日前资金到账却故意将“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轮融资”这一条款加入到协议中。

李晓艳提及,2017年初,王女士用接近屈辱和胁迫的方式以各种理由让其接受放弃“股权置换协议”里约定的给予权益。在第三方的调停和说和下,李晓艳选择和解,放弃了所有王女士和我承诺的纽诺股份。

文章最后,李晓艳称针对王女士相关的一切,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回应。到此,这场风波闹剧似乎可以收尾了。【责任编辑/林羽】

来源:猎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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