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评论】网购“好评返现”:别让消费者贱卖评价权

“双十一”第一批包裹收到了吧?

商品还满意吗?评价了吗?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网购调查活动,结果发现,不少商家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

在本次调查的600款样本中,有85款样本附有“好评返现卡”,即约15%的样本存在违法诱导消费行为。

“亲,给个好评,为您返现哦!”

商家的“好评返现”行为,广大消费者并不陌生,比如,在收到快递和外卖时,包装里常常夹着一张小字条,要求五星好评,承诺给消费者返现金。

表面上看,消费者写几句话就能获利,降低了购买成本;商家也能以回馈消费者的名义,扩大销量,提高知名度,实现“双赢”。

如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确实好,照实好评,倒也无妨。但一些消费者为了小利动了心,违心给出了好评。另外一些消费者看到好评后下了单,结果被带进坑里,蒙受金钱损失。其中部分消费者为了“减少损失”,继续违心好评。如此循环往复,获得虚假好评的商品大卖,卖家的推荐位置得到提高。而商品质量的真实信息被扭曲,后续消费者的知情权持续被侵害,导致买家与卖家、买家与买家之间的信任崩塌,最终受害的是所有消费者。

“好评返现”本质上是虚假宣传,属于用金钱收买和左右消费者手中的评价权,看起来像变相行贿、“权钱交易”。每次违心好评、每次几元钱的红包看似无关痛痒,但积累起来对整个电商行业的发展危害甚广。

评价机制的产生,客观上促进了电商的发展。消费者手握评价权这个利器,可以促进商家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让彼此关系更加和谐。可“好评返现”出现后,扭曲了评价机制的初衷,使其可信度大打折扣。长此以往,极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让玩弄手段者获利,让诚实经营者吃亏,买卖公平的原则、法律法规的底线被突破,评价制度的公信力被蚕食,把电商市场推向恶性循环,对更多的商家产生不好的“信号”作用。

“好评返现”不是新花样,而是老顽疾。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明确禁止虚假好评。可偏偏有一些商家为了短期利益,甘愿铤而走险。遏制这种违法现象,需要对商家和消费者双向发力。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应加大监测和处罚力度,充分发挥举报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力争及早发现问题并积极干预,把违法违规者“罚得肉疼”,比如没收保证金、冻结交易资金,关停封闭店铺等。

此外,不良竞争机制的产生必有其土壤,在不少平台上都有这样的影子,比如美食、景点、医美等消费的评价。平台作为拥有技术和数据优势的一方,应切实履行好平台责任。否则,错误的推荐或定价,个别或局部商家受益了,必然有更多商家和用户利益受损,这是“零和博弈”,甚至“负和博弈”,无法做到“全局最优”。

评价机制的健康运行,是电商经济的根基;评价机制的失真,将反噬电商经济的发展。广大消费者应坚持原则,对诱惑不动心,不配合,做真评价,莫为了蝇头小利推波助澜。

净化评价体系,不让“好评”失真,让我们共同努力!【责任编辑/周末】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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